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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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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办理护照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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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办理地址 |
办理时间 |
联系电话 |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
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
021-28951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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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条件(数量) |
本市居民,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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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材料 |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为白色)的《护照申领表》,并提交相同规格照片2张。 2、提交本市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交验原件。 3、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沪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驻沪单位的工作人员。 4、如果申请人原先申办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请提交该失效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如该护照已遗失,应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声明作废)。 5、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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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及期限 |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不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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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普通护照200元/本; 加注20元/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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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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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各区、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受理户籍管辖区内常住居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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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流程 |
- 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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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格下载 |
-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下载)
打印说明: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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